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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幼儿在幼儿园摔倒致头部重伤 律师:幼儿园或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1-05-10 来源: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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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幼儿在幼儿园摔倒致头部重伤

园方竟推卸责任?


近几年来,幼儿园里幼儿受到意外伤害的事故时常发生,因此幼儿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日,我们栏目接到了市民张先生的求助,说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晚托班期间,因无人监管而出现严重的意外事故,造成孩子头部骨折以及感染等多重伤害,可没想到的是,幼儿园却对此事百般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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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岁幼儿在幼儿园摔倒致头部重伤 园方竟推卸责任?



张先生告诉创财经记者,自己的孩子今年3岁,就读于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小小班,意外发生在5月3日下午晚托班的过程中,孩子因无老师监管,导致其在幼儿园5楼家长接待区摔倒,头磕破在花盆上,并且有不少碎瓷片扎入脑部, 造成了严重的头部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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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已经送到医院了,我们去到医院发现,小孩子确实是受了非常严重的伤,流了非常多的血。事后在脑部CT检查中发现,脑部骨折之后,花盆碎片从骨折处已经刺入脑部。


张先生表示,当时负责监管孩子的老师因临时有事,便留孩子一人在家长接待区,因此发生意外。事发后,老师听到声响才赶来,随后将孩子送去医院。目前,在治疗方面,张先生已经辗转了深圳广州两家儿童医院,并且医疗费用已经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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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做了一个开颅手术,把颅骨切开。发现碎片已经刺破脑膜进入脑内,手术总共取出四块大的陶瓷碎片和非常多的小的碎片,之后小孩子又出现颅内感染、抽搐、癫痫和脑炎的症状。


张先生说,从3月份到现在,自己曾多次与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协商,不过幼儿园却一直以各种方式推脱自己的责任,例如,晚托班是老师私自举办的,幼儿园并不知情,甚至坚决否认孩子是幼儿园的学生,这让张先生觉得十分不可理喻。



张先生:

当时他们承认,事情确实是发生在幼儿园。等到4月份的时候他们又换了个态度,说我们参加的是一鸣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的早教班,并不是幼儿园的学生。从根本上否认我们跟幼儿园有任何关系。


对此,张先生表示十分疑惑,事先自己根本不知道该早教班的存在,从一开始咨询幼儿园老师,就被告知小小班为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开设的,以及后期的缴纳学费,收款账户也为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那么为何幼儿园要将责任 推卸到名为“一鸣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的早教机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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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学费是交给幼儿园的,然后我们学生是每天送到幼儿园的门口,交给幼儿园的老师的,并且晚托也是幼儿园老师来看管的,所以发现这种事情,幼儿园是完全不可能推卸自己的责任的。


张先生告诉创财经记者,幼儿园法人严虹曾提出要与其签署一份协议和解,协议内容包含要求张先生承认孩子为早教机构的学生,而并非幼儿园,这让张先生非常愤怒,因此拒绝了签署协议。



随后,创财经记者在网上调查发现,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法人严虹,竟是一鸣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其占股份额达到50%。



张先生:

他们3月份的时候是愿意承担医疗费用的,我们4月份的时候整理出来部分的医疗费用发给他们,他们就完全否认了。然后我们怀疑就是因为他们小小班是在5楼的,他们怕幼儿园有违规的风险,所以说他们就拒绝承担(责任)。


令张先生更加气愤的是,自己的小孩因幼儿园失责而导致头部受到重伤,很可能影响孩子未来的生活以及学习,在此情况下,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不但没有积极处理赔偿事宜,反而多次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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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

幼儿园在出了这么大事情之后,居然说我们不是幼儿园的学生,这简直是令人闻所未闻。小孩子现在出了这么个事情,未来基本上生活无法自理,没有办法去上学、就业、无法回归正常人的普通生活,基本上一辈子都毁了。幼儿园却完全不担责任,一直在推卸,这完全不是应该有的一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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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机构藏于幼儿园中?

律师:幼儿园或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那么情况是否如张先生所说的那样,是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在不断的推卸责任呢?为了核实并了解情况,创财经记者也进行了实地走访,我们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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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教机构藏于幼儿园中?律师:幼儿园或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随后,创财经记者来到了位于南山区的 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了解情况,有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目前不在幼儿园内,对于张先生孩子受伤的详细情况并不知情,只知道孩子是属于一鸣文化教育早教机构的,而并非幼儿园。


当创财经记者询问“那为什么家长缴纳学费的收款账户是幼儿园”时,工作人员则支支吾吾,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情况。于是创财经记者将联系方式留下,并表示希望相关负责人能够尽快回复,可截至记者发稿前,也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工作人员:

这个我不清楚因为我们是幼儿园的,不是同一个机构,不是同一个地方的。因为我们幼儿园跟他们早教不是一起的,如果说你们需要采访的话 你们去找早教相关的负责人。


南山区教育局:幼儿园存在违规情况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情况,创财经记者又来到了南山区教育局。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法人严虹为了节省开支,将公司早教中心开办在幼儿园5楼,并共用了幼儿园部分资源。


此前,教育局学前科已对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违规办学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其中违规情况包含,幼儿园和公司共用一个出入通道和收费平台,以及公司午餐由幼儿园厨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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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南山区教育局将在2020年度南山区民办幼儿园年检中对南光城市花园幼儿园评以“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罚。


律师潘翔表示,我国民法典对于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8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发生了人身损害事件,依法应由教育机构赔偿责任,除非教育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律师 潘翔:

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发生了人身损害事件,教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为原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为例外,而这种除外的责任依法应该由教育机构自己来举证,不能举证的教育机构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幼儿园涉嫌存在与早教机构人格混同的情形


潘翔认为,在此次事件中,早教机构和幼儿园的经营场相同,以及收费平台的相同,再加上相关人员有所关联,因此幼儿园存在着涉嫌与早教机构人格混同的情形,或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 潘翔:

在我国的法律上,这种两个法人单位存在涉嫌人格混同情形的情况下,应该共同对这种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家长如果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可以一并起诉早教机构和幼儿园,要求两个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遭遇人权损害赔偿事件

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次事件中,潘翔建议受伤孩子的家长,在这种人权损害赔偿的事件当中,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并合理的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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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潘翔:

在这种人身损害赔偿事故当中,占了赔偿数额的大头的,一般都是残疾赔偿金,建议家长在孩子病情稳定之后,对孩子做残疾等级评定,然后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等,所有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法赔偿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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