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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个人315万元掉进投资黑洞 2016-04-16 记者:李珣 来源:深圳晚报

互联网金融近年来发展迅猛、方兴未艾,在缔造传奇的同时,也存在着形形色色的诈骗手段。从今年1月起,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在信诺(深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信诺公司”)进行互联网金融投资。该公司以自己的网站为平台,号称“把投资者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并许以高额回报。然而,“信诺公司”在4月11日晚关闭了网站,此后便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51位投资者在“信诺公司”总计投入了315万元。

先让投资者尝甜头

今年1月,湖北荆州的甘小姐通过百度搜索到一家名为“信诺(深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网站。“当时警惕性还是有的,但是这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诚信网站认证等一应俱全。”甘小姐此前有过几次互联网金融投资的成功尝试,这家号称是“美国信诺集团子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许以投资者的回报也着实诱人。

“信诺公司”向投资者推荐了8款投资产品,其中7款均涉及股票投资,既有自然日化收益达60%的瑞士证券交易所的原始股合约产品、自然日化收益达70%的琼斯MB63上市原始股产品,也有交易日化收益为2.58%至3.12%的沪深300指数期权合约产品。

诱人的高回报让甘小姐决定试一试,最初她选择了该公司的一个5个交易日回报本息的短期理财产品,并投入了1万元。“当时每天都有300多元的收益,而且我周一投资,到周五本金和收益便打到了银行卡上。”甘小姐告诉深晚记者,给自己汇款的是一位叫黄川荣的人,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阿克苏东大街(兵团)支行。

在尝到甜头后,甘小姐逐步加大了投资的力度,由最初的投资短期项目到投资一个月回报本息的长期投资项目,并把获得的收益继续用于扩大投资。

而甘小姐也正是众多“信诺公司”投资者的典型代表。

截至4月11日晚上“信诺公司”关闭网站,甘小姐共投入本金和收益达63万元,其中本金达到57万元。

“这些都是自己和丈夫十几年的积蓄,其中有20万元还是借的。”甘小姐叹息道。

大额投资后不退款

如同甘小姐一样,陕西延安的乡村教师闫先生通过百度搜索到“信诺公司”后,决定进行投资尝试。“第一次投了1000块钱,5天后就有120多块钱的收益打到银行卡上。”觉得钱放在银行里终究是在贬值,闫先生决定把多年攒下的8万块钱交给“信诺公司”进行投资。

3月3日,闫先生将8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信诺公司”,公司承诺在两个月后可获益6倍,届时闫先生可拿到48万元。两天后闫先生觉得回报率过高有些不正常,便想退回8万元投资款。

“结果客服一直在强调他们是世界500强企业,绝对兑现承诺等等,而且磨破嘴皮也不让退款。”闫先生说道。

多名投资者告诉深晚记者,“信诺公司”不仅在大额投资后不予退款,而且在投资者投入资金后,还会每周一次主动打来电话进行回访。“信诺那边非常热情,主动询问我们收到收益没有,还邀请我们去深圳的公司参观。”投资者张先生说道。

通过软硬兼施的方法,“信诺公司”套牢了投资者的资金,让日益增加的投资只进不出。

捞完一把就玩失踪

4月初,“信诺公司”向投资者们宣布,公司已颇具实力,准备发行收益率达30%到100%的原始股,希望投资者们抓紧时机加大投资力度。

4月5日,“信诺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网站在4月8日至11日将进行系统维护,此间的收益会在4月12日发放。

投资者们在几个月间获得了不小的收益,因而未曾生疑。直到4月11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所有投资者突然发现“信诺公司”的网站已经无法显示,所有的服务电话无法接通。

“我的钱都在他们那里,感觉天塌下来了。”10年前闫先生从外地来到延安支教,他的两个孩子和妻子居住在老家,家中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信诺公司”网站“无法显示网页”的字眼对他来说似是刀割。

4月11日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信诺公司”投资者们组建了一个维权QQ群,截至4月15日晚,已有90多位受害者,其中51位投资者在“信诺公司”总计投入了315万元。

“我们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很多投资者并不富有,有的投资者投入的甚至是一生的积蓄。

记者调查:“信诺公司”虚假宣传

深晚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深圳信用网,都能查询到“信诺(深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据“信诺公司”的工商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3日,注册资本9900万元,法人代表为李启香,公司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5号加福广场B座19C1。

4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加福广场B座,广场管理人员表示楼内确实有信诺公司,但近几天没有看到公司员工进出。记者随即来到该公司所在楼层,发现已人去楼空。

此前,“信诺公司”一直向投资者宣扬其有中国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平台出具的“诚信网站认证”。但深晚记者在该平台上查询后却并没有发现信诺公司的认证信息。

针对“信诺公司”宣扬的其为美国信诺集团的子公司,记者查询后发现,美国信诺集团在中国大陆主要与招商局集团进行合作,其合资单位招商信诺深圳分公司向深晚记者表示,从未听说过有“信诺(深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它更不可能是美国信诺集团的子公司。

律师说法:“信诺公司”涉嫌集资诈骗

针对“信诺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情况,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表示,此案例为“庞氏骗局”的典型,信诺公司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公安机关查实“信诺公司”在主观上以欺诈为目的,则涉嫌集资诈骗。“年收益在10%以上并承诺还本付息的投资理财产品都有较大风险。”潘律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