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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认错但拒绝退款 2015-09-30 记者:王飞翔 来源:深圳晚报

        李先生在向记者展示规划图中变成住宅楼的“游泳池”。 深圳晚报记者 王飞翔 摄

        深圳晚报讯 (见习记者 王飞翔) “告诉我是游泳池,现在突然冒出来一栋楼。”9月29日,宝安西乡街道的李先生说起最近买房的事一脸无奈。看房的时候,销售人员向他介绍第9栋楼前面就是一个游泳池,但交完定金后李先生发现在规划图上这个“游泳池”其实是一栋住宅楼。开发商承认之前的销售人员“口误”导致产生了误解,但退款“要走司法程序”。

        销售:“这里是一个在建的泳池”

        今年9月份,早就打算结束“房客”生涯的李先生在大亚湾中心北区金沙世纪花园看中了一套房子,“138平方米,户型也很合适。”这是大亚湾中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

        公司销售员人员方先生向李先生介绍,他看中的第9栋楼前面会有一个游泳池,正在修建当中。“与石化大道之间只隔一栋楼,视野会很开阔。”李先生看到“游泳池”的位置有一辆挖土机正在作业。方先生再次告诉他,这就是在建的泳池。

        “我们前后确认了好多次,他都说那里就是泳池。我也是冲着这个泳池买的这套房。”李先生随即与大亚湾中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金沙世纪房屋认购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地表述了住宅单元和房号。双方还在协议中约定,李先生先付3万元定金,之后在10月3日之前需一次性付款24万元,此外李先生的银行按揭也要及时办好。

        在付完3万元定金之后,李先生带着户口本、银行流水以及按揭资料再次来到金沙世纪花园售楼处与开发商签订合同。

        就在这时候,李先生发现“不对劲”了。他要求把小区规划图附进合同,但当他看到规划图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9栋前面并非在建的“泳池”,而是另一栋32层的住宅楼。

        开发商:销售人员“口误”

        面对质疑,销售人员方先生承认是自己弄错了。李先生随即表示不打算再买了,要求大亚湾中联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定金。但是,公司一位黄经理告诉李先生:“不管什么原因,我们只卖房子不会退款”。

        李先生又找到公司一位级别更高的负责人陈柏瑜外联经理,陈经理最终表示,公司目前还没有退款的先例,“我们是集团公司,财务把关很严。所有的款项已经入库了,就算总经理发话也不一定能把钱取出来。”他建议李先生置换一套小区里其他的房子,但是如果想退钱只能选择“走司法程序”。

        “同等价位的房子就剩一两套了,而且并不理想。其他的房子也超过了我的购买能力。”李先生说。随后,他把事情反映给了大亚湾房管局反映,但房管局希望李先生再与对方协商,如果仍没有结果他们会出面协调,但是假如对方拒绝退款,那只能要走司法程序。

        一位律师朋友告诉李先生,走一圈司法程序,3万块可能也用得差不多了。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的潘翔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如实向客户介绍销售的房产的真实情况。如果是因为开发商销售人员的原因对客户做出了房产错误信息的介绍,误导客户交纳了购房定金的,客户有权拒绝签订买卖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记者致电陈经理,对方却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和“很忙”为由拒绝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