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92年女生怼360最新进展:水滴直播永久性关闭! 2017-12-20 来源:搜狐新闻
导语

360公司于今日宣布:主动、永久关闭水滴直播平台。本月12日,一篇名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在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席卷朋友圈。文中以第一人称为写作手法,探访了几家装有360智能摄像头的店铺,指明这些店铺并未贴有直播告示,质疑其侵权用户权利。随后,周鸿祎回应称,文章误导读者,混淆视听,有“黑公关”之嫌。


360公司今天宣布,决定主动、永久关闭水滴直播平台。


图片


水滴直播相关负责人表示,水滴直播本身是一个响应用户需求而出现的创新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水滴直播平台的一些功能存在争议,也存在被恶意利用的可能。“直播与安防监控,在360智能摄像机上完全是两件事,绝大部分摄像机的用户都是用来做监控的,做直播的用户,需要经过数道复杂的流程才能发布直播。当然,我们把这两种功能做在同一个硬件上,使得大家容易被误导,这是我们需要反思的。”


“我们已经尝试了AI等技术,希望能够在满足部分用户直播需求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护用户隐私安全。”水滴直播产品经理张西胜表示,“但是经过技术团队的努力,我们发现技术不是万能的。出于对用户负责的态度和用户至上的理念,综合分析后我们决定关闭水滴直播平台。”


图片


在主动关闭水滴直播平台前,水滴直播已经将平台上所有涉及到有人员流动的公共场所的视频直播全部下线,仅保留精准扶贫、生态农业等纯公益性直播。


360方面称,在今年初水滴直播被曝光涉嫌泄露用户隐私的问题后,水滴直播就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举措,加大用户隐私保护力度。包括将校园直播改为私密分享,即只有学校老师设置授权密码、家长通过输入密码才能观看。为广大商户配发了免费的贴纸,要求商户在开通直播前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提醒公众注意;开通用户举报通道,24小时人工值守、处置涉隐私举报,水滴直播的画面更是设置了醒目的举报按钮,方便用户随时举报。


永久关闭水滴直播平台后,360智能摄像机将聚焦安防监控功能,360智能摄像机自面世以来销量累计超过500万台,主打安全与便捷。


此外,360公司向各地幼儿园免费赠送360智能摄像机的活动也将持续下去,截止目前,360已经向全国各地幼儿园累计赠送超过2000台产品,成为守护儿童安全,增强家长、老师互信的重要工具。


水滴直播事件:92年姑娘干灭明星产品?


12月12日,很多人的朋友圈被一篇题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刷屏了。作者陈菲菲在文中爆出:360水滴直播平台侵犯公众隐私。


对此,360董事长周鸿祎指责该文章对360水滴直播蓄意抹黑,有多处不实,并表示这篇文章有“黑公关”之嫌。


但就在12月20日,360发公告,宣布主动、永久关闭水滴直播平台。


与普通的直播平台不同,水滴直播仅仅是为360公司销售智能摄像头而存在的。只有使用360智能摄像头拍摄的视频,才能在水滴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


据“92年女生”,也就是文章作者陈菲菲所说,她发现多个360智能摄像机用户将自己在网吧、健身馆等公共场所监控到的视频,放到了水滴直播平台上。


由于拍摄工具是一个摄像头,如果不加以提醒,很多人只会觉得这是一个监控,所以,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正被直播。

对此,360方面则回应称,使用360智能摄像机的商家如果要开启水滴直播模式,必须要进行实名注册,所拍摄的内容必须无任何个人隐私,并且需要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提示,例如张贴提示贴纸,以告知顾客。如果有顾客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则是因为商家在进行直播时,没有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360董事长周鸿祎本人则表示:陈菲菲的这篇文章混淆视听,有“黑公关”之嫌。


图片

餐馆中被直播的情侣


对于周鸿祎的回应,陈菲菲表示这是“不去正面事实”,让人“很心寒”。


这个陈菲菲到底是不是“黑公关”,从目前已有的信息来看,不得而知。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这其实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陈菲菲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水滴直播让人们的隐私权受到了侵害。然而,360方面并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答复和解决方案,而是开始对陈菲菲这个人展开攻击。


面对质疑,不就事论事,尽力发现问题,反而立即着力于指责质疑者动机、身份,制造“诛心之论”。这反倒是一种让人感到熟悉的公关套路,利用的,也正是阴谋论盛行、理性思维缺乏的社会环境。


类似直播模式,确实侵权了


《网络安全法》41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在攻击陈菲菲之余,360方面也做出了两条回应,但这两条回应都难以服人。


图片


图片

有记者体验水滴直播,居民在家穿睡衣,被2万人围观


360称,店里的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是因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不能赖360。首先,这个所谓的“告知义务”并不会让顾客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因为,根据水滴直播官方对直播商家的要求,这个“告知义务”可以是“张贴提示贴纸”。


但问题是,你贴了告示,顾客就一定能看到吗?看到了就一定得同意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若格式条款含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则其内容无效。


而根据法学学者窦海洋的观点,只有商家“详细告知每一个客户直播的方式、内容、时间、可能出现的评论(好评、恶评)等”,才算是尽了告知义务。但这对于开店做生意的商家来说,显然是不现实的。


而且,“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并不代表水滴直播平台就可以把自己摘干净了。法律上有个概念叫做“红旗原则”,意思是说,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商就不能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


目前来看,水滴直播上有很多视频,视频上的人们看上去明显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然而,水滴直播从没有对这些视频进行过调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就觉得,这种视而不见,本身就是一种过错。


在这里还引出一个问题,有些人会觉得,公共场所都可以正常安装监控,那么,在公共场所被直播,算不算被侵权呢?


要厘清两个问题,第一,人在公共场所有没有隐私权?答案是有的。根据法律学者王雷的观点,人在公共场所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仍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如果使用可以截图、近距离观察的摄像工具对其进行拍摄,就会侵犯隐私权。第二,监控和直播不同,很多地方的《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都有规定,监控拍下的摄影资料只能用作预防打击犯罪、社会管理等公益用途,不能用于娱乐性直播。


还有一点,针对“摄像头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直播”这种说法,360方面在这次的回应中表示:360摄像头的直播功能都是默认关闭的,“如果不经过复杂的系统设置,根本就无法开通直播,如果有人说‘我都不知道这是怎么直播的’,那一定是在说谎”。


据《新京报》调查,有不少案例显示事实并非如此:某公司的老总买了六个360摄像头用于内部监控,但其中一个摄像头不知怎么搞得自己开启了直播,吸引了3000多网友围观。《新京报》还找到了一家直播的宾馆,当告知她们可以选择关闭直播时,工作人员忙不迭的赶紧关闭。


摆明侵权的事,为什么敢干?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公民享有隐私权和肖像权,第36条明确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水滴直播到底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据新京报,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翔律师表示,商户和直播平台未经他人同意而公布他人活动和行为的视频,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也会带来安全隐患,是涉嫌侵权的违法行为。 但也有专家认为,关于隐私权的界限比较模糊,“个人信息、个人行为信息和个人隐私,不是一回事。个人隐私如果经过本人同意,可以授权别人使用,还有一些公共领域中个人的行为,它们严格意义上不属于隐私范畴。”


明知违法的事,为什么敢干呢?还是在利用法律的无力?


对于被侵害的普通人来说,诉讼成本高,举证难。有律师表示:民事维权对原告的举证义务要求较高,例如侵权造成的损失怎么计算,10秒钟亲热镜头直播画面造成的损失是多少?


同时中国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补损害,没有惩罚性赔偿,所以类似案件赔偿额较低。直播平台更加有恃无恐。

国外的一些经验或许可以借鉴,比如即将于2018年5月25日起执行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法案》(GDPR),对公民隐私保护严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法案采用高额罚款,震慑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一般性的违法,罚款上限是1000万欧元或企业上一年度全球营业收入的2%(两者中取数额大者);对于严重的违法,罚款上限是2000万欧元或企业上一年度全球营业收入的4%(两者中取数额大者)。


鉴于欧盟对于数据跨境传输的严格要求,其他国家可能需要跟上欧盟的步伐,以免在数据利用方面受到限制。越来越多的国家提高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力度,是即将到来的现实。数据保护上胆大的落后者表面上暂时获得收益,实际上会将自己的经营禁锢在狭窄角落,透支掉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