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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舞蹈室摔倒头撞墙角缝10多针 2016-11-28 记者:王飞翔 来源:深圳晚报
res01_attpic_brief (10).jpg受伤后的蓝蓝。

深圳晚报讯 (记者 王飞翔) 11月21日,4岁半的蓝蓝在名为“深圳澎柏艺术培训中心”的舞蹈培训机构的舞蹈室摔倒了。随后,满脸是血的她被送往医院。一条长约5厘米的伤口“印”在她的额头上。

11月26日,蓝蓝的妈妈王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只是普通摔倒不会留一个这么大的口子,但蓝蓝正好摔在了舞蹈室里的地脚线(一个外凸的墙角),而这个墙角裸露凸出又没有软包装处理。

“一开始他们说负责人出差去了,但到现在快一周了都没见着人,孩子这么小,又是这么长的一个伤口,事情怎么处理?培训机构连一个表态都没有。”王女士说。

事情还原:

女童摔倒额头受伤被送医院

“听到有个孩子摔倒了,我就跑过去。当时以为没有特别严重,结果过去一看,孩子额头有一个大约五厘米的伤口。”同样也是家长的杨女士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因为受过专业急救知识培训,杨女士先给蓝蓝做了简单检查,在判断可以抱起来之后,就和蓝蓝的阿姨一起把她送往医院。

在澎柏艺术培训中心的一段监控视频里,记者注意到,当时舞蹈室除了一位家长,并无工作人员出现。

重新回到澎柏艺术培训中心后,很多家长关切地向杨女士打听蓝蓝的情况。“但是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连问都没问,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她们至少应该去个人嘛。但是她们冷淡地说已经给家长打过电话了。”杨女士说。

“后来她们来了一个财务,但她第一件事不是安抚家长,而是大发脾气,说我们吓到了她们的工作人员。”另一位在现场的家长说。据了解,这位“财务”并没有对蓝蓝撞伤一事做出说明,更没有谈及具体处理办法。

“地脚线没有软包,舞蹈杠老化松动,我们早就跟培训机构人员反映过,但是一直没有人处理。”杨女士说。

家长陈述:

目前为止仍未见到负责人

在深圳市儿童医院的一份《初诊病历记录》中,蓝蓝被诊断为“软组织挫裂伤,伤口长约5厘米,深约0.5厘米”。在该医院,医生缝了10多针才把蓝蓝的伤口缝好。

王女士告诉记者,培训机构人员说蓝蓝出事当天,培训中心负责人出差了,“一直等到现在都没有见到负责人出面,只是派了一个老师来付了医药费。伤口的恢复和治疗是一个时间很长的过程,后续应该怎么处理?他们连个表态都没有。”她曾向深圳澎柏艺术培训中心提出设立一个治疗金的账户,用于蓝蓝的后续治疗,但未获回应。

记者探访:

舞蹈室仍存安全隐患

11月26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山区创世纪滨海花园小区的深圳澎柏艺术培训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培训中心负责人不在,且无法提供相关联系方式。经过许可,记者走访了该培训中心的舞蹈室。在一个舞蹈室中,记者看到,在墙角凸出的地方贴着软角垫,但已经有一半翘开了,裸露着墙体。还有一段舞蹈杠确实有松动的迹象。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舞蹈班在正常使用中。但是事发舞蹈室门窗紧闭,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没有钥匙。

据工作人员介绍,深圳澎柏艺术培训中心已经开办十几年了,除此处之外,还有粤海和荔香两个分部。

据公开资料查询,深圳市澎柏艺术发展公司注册于2001年,法人为阎国湘,经营范围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艺术培训。

记者多次拨打跟进蓝蓝事情的老师电话,但未获接通。

律师说法:

未对地脚线做软包处理有过错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幼儿摔倒磕碰到尖锐的地脚线导致受伤,教育机构未对舞蹈教室内存有安全隐患的尖锐地脚线做软包处理的,教育机构对此是有过错的。若教育机构不能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的,依法应对幼儿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硕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伟认为,培训机构应当提供确保小孩安全的场地、适宜小孩身心健康的培训项目,并确保小孩的安全。否则因此给小孩造成的损害应由培训机构承担责任。如果不存在第三方侵权伤害的情形下,培训机构要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