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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要闻│中安合伙人潘翔获聘汕尾仲裁委员会(深汕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2018-04-28 来源:中安律师事务所


  近日,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翔律师被汕尾仲裁委员会(深汕国际仲裁院)聘为仲裁员。


  在此之前,潘翔律师已经连续多年被聘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他非常熟悉和了解民商事案件中裁判者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擅长用裁判者的思维分析案件的焦点问题和找出解决问题的法律路径。潘翔律师迄今在深圳从事法律工作25年,其中律师执业20年。他的主要业务领域为:诉讼和仲裁、投融资并购、公司运营和治理、劳动法、保险法等。


  汕尾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广东省汕尾市政府组建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仲裁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汕尾仲裁委员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共聘任各类专业的仲裁员69名,遍及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及外籍人士。这些仲裁员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有着较丰富的专业知识。汕尾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贸易、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物流、运输、房地产、建筑工程、高新科技、知识产权等各类民商事争议案件。汕尾仲裁委员会将为解决社会矛盾、创建和维护和谐社会而努力。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号召,建立适应国际潮流的仲裁法律服务,该会设立了“汕尾深汕国际仲裁院”。深汕国际仲裁院是深圳市及汕尾市合作投资建设的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于2017年5月批准成立由汕尾市人民政府主导组建唯一的一所汕尾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