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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我拿什么救赎第2章案件(长篇小说)


作者简介:

潘  翔  深圳律师 仲裁员 电视评论员



2章 案件


清晨,于洋还在睡梦中,妈妈的微信视频就打来了。

“妈,怎么这么早?”于洋睡眼惺忪,不知道一大早妈妈有什么急事。

“洋洋,是这样的,昨天晚上隔壁家的张阿姨找我,她说她有个老乡的远房亲戚在你们鹏城打工,遇到什么官司要找律师。张阿姨不是老听我说你在鹏城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吗,她就想到你了,要给你介绍案子呢。”妈妈说。

“妈妈,是什么案子啊?”于洋没想到,在律所实习了两年,从来没有人因为有案子委托找他,刚刚拿到执业证,案子就找上门来了。

“我也问张阿姨是什么案子,张阿姨说得不是很清楚。中间隔了几个介绍人,话传来传去就传不清了。张阿姨只知道是车撞死人了要赔偿,要请律师打官司呢。”妈妈说。

“那是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要委托律师呢,还是被害人要委托律师?交警已经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吗?责任怎么划分的?是被害人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还是肇事方涉嫌刑事责任要请律师辩护?”于洋职业惯性地一口气问了妈妈一连串问题。这两年他跟着杨大志律师团队也做过几个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有民事的,也有刑事的,虽然都是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协助团队主办律师办理,但他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和法律规定还是熟悉的。

于洋问得这么专业,一下把妈妈问得愣住了:“傻儿子,妈妈哪懂这些法律上的事情啊。要不我把你的手机号给张阿姨,让她那个什么老乡的亲戚直接联系你?”

“嗯。”于洋也意识到问妈妈这些专业问题有些好笑。

“洋洋,张阿姨和我们家关系不错,妈妈天天和她一起跳广场舞。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她介绍的案子,你要多用点心。要是没办好的话,妈妈今后都不好和张阿姨处了”。妈妈交代。

“晓得了,妈妈,这还用你说嘛。不上心,我回家都不好意思见张阿姨。”于洋说。

张阿姨传话倒传得挺快,于洋坐地铁上班的路上就接到了自称是阿彪的当事人电话,于洋约他到事务所面谈。

“你就是于律师啊,这么年轻?”阿彪上上下下打量着于洋。阿彪的开场白搞得于洋有点不自信。虽然这两年跟着师傅没少接待当事人,没少谈案子,但自己单独接待当事人谈案子还是头一回。律师这个职业和医生一样,年龄和经验成正比,太年轻了的,当事人不放心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大部分当事人的官司都是一生中第一次遇到,谁也不想将自己的案子交给没有经验的新人练手。

阿彪没什么文化,说话有点语无伦次、不知所云。其实没有多复杂的事,但阿彪云里雾里说了半天也没有说明白,这让于洋在阿彪面前捡回了自信,开始以一名专业人士的口气对阿彪提问,帮着阿彪梳理案情。

阿彪三十多岁,几个月前他母亲刘姐出了交通事故被车撞死了。交警认定司机陈华子负全责,陈华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立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被刑事拘留了,人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目前案件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前几天阿彪接到检察官电话,要他到检察院签署了一份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检察官告诉他,可以委托律师对陈华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陈华子赔偿。起诉状写好后可以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会在提起公诉时一起移送法院。阿彪就四处托熟人介绍律师,这才通过张阿姨找到了于洋。

案情搞清楚了,于洋问阿彪:“你有什么问题要问的吗?”

“于律师,我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阿彪迫不及待地问。

这次该于洋上上下下打量着阿彪了,于洋缓缓地说:“你怎么不问被告人会被判多少年呢?”

阿彪有点尴尬:“是哦,司机会怎么判?”

于洋很清楚这种案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肇事司机没有逃逸的,刑法规定的最高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民事赔偿能达成和解,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信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肇事司机还有自首情节的,甚至有判缓刑的可能性。

但显然,阿彪关心的不是肇事司机能判多久,而是他能拿到多少钱?

刘姐是农村户口,在鹏城没有办理过居住证。巧的是,就在几天前,最高人民法院修改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刚刚施行,解决了社会上长期呼吁的“同人不同命”的争议,统一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赔偿标准,在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上不再对农村户口另眼相待。

于洋快速地帮阿彪算了一下。刘姐五十九岁,生前没有需要抚养的人,不存在抚养费的索赔,赔偿的大头是一百四十万出头的死亡赔偿金,再就是十万多的丧葬费,合计大约一百五十万左右。

以前团队办理此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办律师都是让于洋计算法定赔偿标准,所以于洋比较熟悉,能够快速地将赔偿额计算出来,这得益于在团队的锻炼。

于洋将这个数额说出来,阿彪有些激动:“妈的,撞死一个人才赔一百五十万,在鹏城连套五十平米的小户型都买不起,老子不干!”阿彪眼里闪出恶狠狠的寒光,让于洋感到身上有点凉意:这赔偿标准怎么能用买房子的价钱衡量呢,这完全是两回事嘛。

“那你觉得应该赔多少?”于洋问。

“于律师,我不敢说赔个八百万、千把万的,五百万总要赔吧。我的几个老乡都是这么说的。于律师,你没算错吧?你要不要问问你们所其他律师?”阿彪问。

阿彪这么一问,将于洋因为快速计算出赔偿金额油然而生的小得意浇灭了。于洋有点不快,他觉得阿彪明显信不过自己,或许因为自己太年轻,阿彪才提出质疑,如果是师傅坐在这里,阿彪肯定不敢这么和师傅说话。

为了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于洋压抑住不快,在手机上搜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书生气地给阿彪上起了课。于洋指着法条告诉阿彪:死亡赔偿金按照鹏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刘姐去世时未满六十周岁,可以按照二十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鹏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六个月。于洋又在手机上搜出省高级法院颁布的鹏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金额,展示给阿彪。

“这加起来,不就是一百五十万吗?”于洋说。

阿彪完全听不懂于洋在说什么,于洋越解释法律条文,阿彪就越糊涂。

“于律师,我也不搞懂你说的这些什么收入,什么职工工资的。我就问你吧,一条人命只值一百五十万?”阿彪问。

阿彪这么一反问搞得于洋有点火大,于洋提高了嗓门没好气地回答:“我就这么告诉你吧,第一,鹏城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全国最高的,因为鹏城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都是全国最高的,在内地法院打官司,赔不到这么高;第二,这两年鹏城的赔偿标准提高的幅度很大,过去打官司也判不了这么高;第三,你刚好碰上了最高法院修改司法解释,在过去,如果死者是农村户口又没有在鹏城办理居住证或者交纳社保满一年的,只能按照农村户口的标准赔偿,像你母亲这种情况最多只能得到五十万的赔偿,比现在统一按照城市户口标准的赔偿少三分之二。也就是说,少一百万。”

于洋这么一二三有条理地说出来显得很权威,阿彪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说:“于律师,你别介意啊,我也是听我那些老乡说的,他们都说得可劲地找司机要钱,就要五百万”。

阿彪拿出手机上和母亲的合影给于洋看,伤感地说:“我妈命好苦,操劳了一辈子,还没有享到我的福,就这么走了。我想多要点钱,也是想给我妈买块风水好点的墓地,回老家把我妈的白喜事办得风风光光的,让我妈走得体面一点。”阿彪的眼圈红了。

阿彪这么一说,倒搞得于洋心里有点难受。于洋安慰阿彪说:“都是做儿子的,你的心情我理解。要不,你找其他律师也问问吧。”于洋觉得自己办这个案子,实现不了阿彪的心理期望。张阿姨介绍来的案子,办得不好会落个埋怨,他打起了退堂鼓。

阿彪说:“于律师,我有老乡也给我介绍了一个专门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律师,我还没有见。我和老乡商量商量吧。”

阿彪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了。看着阿彪的背影,于洋动了恻隐之心,觉得自己刚才对阿彪教训的口气是不是有点过了。

第一次独立谈案子就不欢而散,于洋回到卡位就被桑雅清调侃了:“怎么样,案子不好接吧?”

于洋怼回桑雅清:“不是不好接,是于大律师不想接呢。”

桑雅清忍俊不禁:“呵呵,刚拿证才几天就牛掰起来了。以后我该叫你于大律师呢,还是于大状呢?”

(未完待续。作者原创小说,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名字和来源。)



作者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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